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是否收取费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因此,强制检定是完全免费的。
2、如何判断在用的工作计量器具是否需要接受强制检定呢?
答:需接受强制检定的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该类计量器具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监管方式”需明确为“强制检定”或“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其次,该具体计量器具必须属于此目录中相应类别下的“强检范围及说明”所列明的实际使用场合。
若该计量器具在《目录》中未被收录,或者虽然在《目录》中有收录,但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那么均无需接受强制检定。在此情况下,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
3、我们可以看到压力表包含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并且监管方式是强制检定的,那么是否所有的压力表都需要强制检定并免收检定费用吗?
答:不是的。虽然压力表在强检目录中,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强检目录中要求强制检定的都要执行强制检定,还要看最后一栏中“强检范围及说明”,只有在这个范围内的才能按照强制检定并免收检定费用。不在范围内的,使用单位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即可。
4、送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安装使用前或检定有效期前,使用单位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栏目(http://psp.e-cqs.cn/),注册账号,填报计量器具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送检。
5、部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无法搬运(例如加油机、汽车衡等),需要实施现场检定,是否不需交纳费用?
答:免收检定费。
6、使用单位是否可以将所有包含在强检目录中的设备,全部按照强检免费送检到计量检定机构呢?
答:不可以。只有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符合其中“强检范围及说明”的计量器具,才能免费检定;不属于强检范围内的应用场景的,不能按照强检免费执行。
7、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检定。那么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中有些是有检定规程的,有些没有检定规程,只能按照校准规范进行校准。那么既然最高标准器都是强制要求检定的,校准部分的最高标准器费用是否可以免费?
答:不免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只有检定的才能免费,其他没有检定规程的都需要交费。
8、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配套计量器具,是否可以按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呢?
答:不能。因为配套计量器具不属于最高计量器具,虽然都是一个标准装置中的设备,但是不能算作最高计量器具,所以不能执行强检免费政策。
9、一些准确度较高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本省没有计量检定机构具备资质能力,需要送检到中国计量院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可以送检到中国计量院,但是需要提供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且送检设备必须在考核证书中,另外还需要出具一份当地省级计量院不能检定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当地计量处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负责送检,还需要填写一份委托送检说明并加盖公章。只有这样中国计量院才能接收这种强检免费的设备。否则中国计量院将按非强制检定受理并收费。
10、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到哪里检定/校准、检定周期如何掌握?
答: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具备资质能力的技术机构检定、校准、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